清风若兰

(原创)杂文 一位母亲:如果我们的儿子都是于欢

作为一位母亲,看到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的当事人于欢被判无期徒刑,心里说不出的愤怒,如鲠在喉。除了为这对不幸的母子感到难过之外,更为苏银霞有这样一个血气方刚的儿子感到欣慰。假如我们的儿子都像于欢那样有血性,谁还敢欺负他们的母亲呢?假如华夏儿男都像于欢一样有骨气,谁还敢再觊觎我们的祖国?

于欢救母亲于危难,实属最大的孝。于欢身陷囹圄,是母亲最大的悲。苏银霞虽然帮儿子提出了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,应该是没有救出自己儿子的把握,所以最后才求助于媒体,借舆论之势求得法内公平、法外温情。

我一直执著地认为,法律最终的目的是惩处邪恶,弘扬仁善,维护公平。法律与邪恶是对立的,法律与情理却是共同维护良善的。执行法律应该与兼顾情理取得最大一致性,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服众的判决效果,才能保护人们心底的美好期待,才能坚定人们对于建设法制社会的信心。

纠正聂树斌冤假错案成为中国司法进步征途中浓墨重彩的一笔。一个无辜的孩子被一批滥用执法者夺去了年轻的生命,我们看到了一位母亲长达二十年的眼泪和悲愤。于欢,救母于危难的血气男儿,绝不应该在监狱中度过一生。我们更不愿意再看到一位母亲的绝望和哀嚎。

事情未来发展无论如何,我相信每个人都愿意成全这对情深意重的母子,让舔犊之情继续,让反哺之情继续。法理与情理本应该是一致的,不要因为武断而被无情拆分。执法者更不要因为面子而拒绝修正错误,表现出骇人的冷血。我们期待法理给予我们公正,更期待情理给予我们温暖,让骨肉不再罹患灾难,让民心便不再受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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